| 二十一团“家电下乡”宣传工作正式展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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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3-06 09:52 文章来源:21团工商科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3月5日,农二师二十一团“家电下乡”宣传工作正式展开,通过团广播、电视向全团职工进行“家电下乡”的政策、补贴对象及补贴方式的宣传工作。
兵团“家电下乡”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统筹城乡发展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。财政补贴“家电下乡”政策,主要是对具有团场户口或在团场承包土地满一年以上的所有人在“家电下乡”产品销售网点购买的彩电、冰箱(冰柜)、手机、洗衣机(下一步还将扩大到摩托车、热水器和空调、电脑)给予财政补贴。
在自治区境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“家电下乡”销售网点,团场职工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,购买时需注意索要税务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,以便到本人户籍所在团场办理补贴申报手续。对团场职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,由中央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与一定比列的资金补贴,以激活团场职工购买能力,加快团场消费升级,扩大团场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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